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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文化绚烂多元、底蕴深厚,享有红色圣地、生态福地、客家祖地的美誉。为推动龙岩旅游商品研发工作,做大做强我市文旅经济,围绕我市丰富的红色文化、生态文化、客家文化等文化资源,融合“福”文化元素,以“岩之有礼”为主题,开展龙岩市特色伴手礼文化创意设计大赛,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探索和挖掘出能够反映龙岩精神与内涵,能讲好“龙岩故事”、展现“龙岩印象”的伴手礼,打造“带得走”的龙岩文化记忆。
大赛面向全国征集作品,凡从事旅游纪念品与伴手礼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各企事业单位、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均可参加。非个人报名者,报名时需推荐一位代表人,主办单位发放通知及奖金均以此人为代收者。
本次参赛作品要求限定选题EMC易倍,旨在针对主题,提高原创水准,提升创新创意。参赛作品须围绕龙岩文化特色、名优特产、馆藏文物EMC易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历史底蕴、风土人情、民俗习惯等为主要设计元素和出发点,进行艺术加工和创意转化,研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伴手礼。
围绕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等,开发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的文创产品(如系列徽章、书签、帆布袋、手办等)。
利用新文创理念,针对“古田会址”“永定土楼”“汀州古城”“永福樱花”等文化旅游主题,深入挖掘利用龙岩文化特色等元素进行工艺品塑造,包括陶瓷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等。
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开发文化内涵强、风格时尚、适用于现代生活并可以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文创产品,包括生活用具、办公学习用品(如主人杯、茶杯、马克杯、茶具套装等)。
包装设计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漳平水仙茶、武平绿茶、长汀龙门红、武平金线莲、龙岩咸酥花生、永定万应茶、冠豸山铁皮石斛、河田鸡、连城白鸭、上杭槐猪、通贤乌兔、永定牛肉丸等龙岩名优特产。围绕标的物研发符合产品特性的包装作品,可以是单个特产形象为元素的服务于特定产品的包装设计,也可以是龙岩整体形象为元素的适用于多种产品组合的外包装创意设计。通过包装创意设计、环保材料运用等,提升我市名优特产的品牌性,提高产品档次。
1.参赛者提交作品须包含内包装、外包装和礼盒装(含礼袋),礼盒装数量由选手自定。包装须预留品牌logo、二维码位,并在设计中重点突出产品特色,体现龙岩元素,融入当地文化,同时便于快递发运、量产及其他创新系列设计。
2.大赛分初选、终选两个阶段,初选阶段要求提交设计图至少6张(作品照片或设计效果图,800mm×600mm的竖式幅面,PDF、JPG、TIF等格式,300dpi分辨率,每张大小不超过30M),包含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外观尺寸图等。所有参赛作品需附300字左右作品阐述,包含:作品名称、设计主题、设计理念、寓意创意、材质、结构、工艺、尺寸等内容。入围终选的参赛者在收到通知后,应根据评审需要,进一步提交参赛作品实物。最终评选以实物为主,未按要求提供作品样品的视为放弃比赛。
3.投稿作品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大赛要求完成的原创作品且未公开发表,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如因参赛者剽窃、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4.请作者保留底稿,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后概不退还。参赛者拥有参赛作品的版权,但大赛主办方有权行使参赛作品除了署名以外的其他一切有关参赛作品的权利。
1.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费、评审费,报名材料不再退还本人礼品知识。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大赛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每个参赛类别(实物产品类、包装设计类)中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及奖金。
(获奖者不重复获奖,若奖项冲突,以最高等级奖项为准,奖项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评奖数量可能少于计划数量,以实际评选数量为准;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遵照“产业价值、创意水平、文化内涵、艺术表现、实物展示”评价标准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
1.产业价值(20%):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在价值与空间,能够较好的落地转化为实体产品实现批量生产,创造经济效益。设计能较好的解决所关注的问题,产品使用方便、安全、耐用。
2.创意水平(30%):设计独特新颖,体现创意创新,制作工艺独特,或运用新材质或新技术,引领产品设计发展新趋势。
3.文化内涵(30%):突出龙岩本土历史文化元素和形象,突出传统文化独特魅力与时尚元素有机结合。
4.艺术表现(10%):具备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趣味性,产品造型美观,形态新颖,能够较好地满足市场的审美要求。
5.实物展示(10%):产品落地,可更直观的感受作品整体效果的呈现、概念设定以及成品的线条美、轮廓美。
评委会由主办方有关人员、文化学者、业内人士、行业达人等组成。具体人选由主办方决定。
大赛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和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展览及其必要的复制等权利。承办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得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受让的权利。本届大赛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归大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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