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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易倍关于开展“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汉)

浏览次数:501 发布时间:2023-02-16 03:32:28

  为了提高全市律师刑事辩护水平,总结分享办案经验,展示典型案例和优秀律师,武汉市律师协会决定在全市律师范围内征集四类刑事辩护典型案例: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各律所组织执业律师根据通知要求,自愿申报典型案例。

  2023年1月1日至2月15日: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案例进行初审、复审,评选出优秀典型案例,公布获奖案例和获奖律师。

  2023年2月16日至3月31日:对评选出的典型案例进行汇编,将成果分享给全体武汉律师;获奖律师组成宣讲团EMC易倍,组织宣讲获奖案例和办案经验。

  1EMC易倍、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包含法院判决无罪、检察院不起诉或者撤回起诉、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的案件。不起诉案件需要具备疑难或典型性,合规不起诉类单独归入“企业合规案例”。

  2、企业合规案例:针对合规不起诉案例,即启动了企业合规评估程序,最终由检察院依据企业合规政策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例。

  3、轻罪辩护成功案例:包含重罪名变更为轻罪名、多罪名变更为少罪名,取得重大辩护效果的案件。

  4、认罪认罚典型案例:针对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且法院根据检察院量刑建议作出判决的案例成功案例。择优选取认罪认罚获得的量刑从宽幅度较大、认罪认罚后被告人上诉成功、认罪认罚后检察院抗诉失败等具有典型意义的情形。

  评选工作设评选办公室,以上申报材料,统一发送至刑委会秘书杨志远的邮箱,联系电话:(也可添加微信发送)。

  1、申报材料由承办律师个人自行申报。每个律师可以申报多个案例,但同类案例至多申报一件,即四类案例至多申报四个案件。由两个律师联合承办的案件,可联合申报或由任一位律师申报,同一案件请勿重复申报。

  2、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负责,不存在伪造、变造或虚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后果。提交材料经审查不真实的,一律不得入选。

  3、申报人向评选办公室提交的申报案例视为同意公开,请申报人先行评估案件的隐私性、保密性要求,在提报的材料中可隐藏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入选的典型案例,在汇编成册时,也将在编排印刷时,做必要技术处理。EMC易倍EMC易倍